為規范工程檔案的編制和管理,提高檔案質量與利用效率,確保工程項目全過程資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與系統性,特制定本細則。本細則適用于各類工程項目的檔案編制、整理、歸檔和保管工作。
一、編制原則與基本要求
工程檔案編制應遵循以下原則:
- 真實性原則:檔案內容必須客觀反映工程實際情況,不得偽造、篡改或遺漏關鍵信息。
- 完整性原則:涵蓋項目立項、設計、施工、驗收及運維等全部階段的資料。
- 系統性原則:按照工程項目邏輯順序分類整理,確保檔案結構清晰、便于檢索。
- 規范性原則:編制格式、編號、裝訂等需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。
二、檔案分類與內容
工程檔案主要分為以下幾類:
- 前期文件:包括項目建議書、可行性研究報告、立項批復、用地規劃許可證等。
- 設計文件:涵蓋初步設計、施工圖設計、設計變更及審批記錄。
- 施工文件:包括施工組織設計、材料合格證、施工記錄、隱蔽工程驗收記錄、質量檢驗報告等。
- 竣工文件:含竣工驗收報告、竣工圖、結算資料、移交清單等。
- 運維文件:項目運行維護記錄、改造維修資料等。
三、編制流程
- 收集階段:項目啟動即指定專人負責檔案收集,確保資料及時獲取。
- 整理階段:按照分類體系對資料進行排序、編號、去重和補缺。
- 審核階段:由檔案管理部門及項目負責人共同審核檔案內容的準確性與完整性。
- 歸檔階段:通過審核的檔案按規定裝訂、電子化備份,并移交至檔案室統一保管。
四、檔案保管與利用
- 保管要求:檔案應存放于防火、防潮、防蛀的專業場所,電子檔案需定期備份并加密存儲。
- 借閱流程:內部人員借閱需填寫申請單并經審批;外部單位借閱應出具正式函件并遵守保密協議。
- 銷毀管理: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需組織鑒定,經批準后按規定程序銷毀,并記錄銷毀清單。
五、附則
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,此前版本同時廢止。各相關部門應組織培訓,確保執行到位。工程檔案編制與管理的具體操作可參考本細則附件及國家相關標準。